破產及債務重組同是受到欠債困擾而財政拮据時的最後殺著,本中心呼籲,未走投無路,都應採取破產以外的方法,因為破產影響紀錄是永遠刪除不了,生活從此舉步為艱,及後人生旅途將大受影響,趁還有選擇,應給自己多一個選項,優先考慮當重整債務,別因一時驚慌而做錯決定,別讓欠債人悔恨終生。有見及此,本中心特意組織一個破產債務重組分別表,以告誡欠債人三思後行。
IVA 重組債務 | 破產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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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請前 | 在職狀態及穩定收入 | 已無力還款 |
申請期間 | 提供現有資產,及負債狀況 | 需要交代某年期間的資產轉移 |
可以再借貸,但可能需要解釋原因 | 半年內不可再借債,若在期間借貸可能面臨法律責任 | |
執行期間 | 沒有破產身份 | 有破產身份 |
僱主未獲悉,並且不會影響現職 | 敏感行業需要知會僱主,包括紀律部隊或金融業,現職未必可以保留 | |
每月還款定息定額款項,餘額可自由運用 | 入息扣除基本生活費後,餘額由破產官安排還債 | |
代名人,例如債務重組公司主理還款事宜 | 日常生活遭破產官監察 | |
可出任公司管理層 | 不可出任公司管理層 | |
可續營個人生意 | 不可續營個人生意 | |
可以保留現有的專業牌照 | 不能保留多項專業牌照,例如會計師牌或律師牌 | |
當IVA重組債務後,大部分申請人可保留現有物業 | 破產後,物業將交由破產管理處變賣 | |
可保留及申請銀行賬戶 | 只可開設出糧用的新銀行賬戶 | |
可繼續保險供款 | 需終止保險供款 | |
不可再借貸,一般銀行或財務機構均不會接納其貸款申請 | 可再借貸,但根據法例,借貸一百元以上,須申報其破產身份 | |
出入境自由未受影響 | 出入境自由受影響,需向破產官交代行程並得到同意 | |
能自費旅遊 | 不能自費旅遊 | |
IVA債務重組一般為期三年至七年,視乎欠債及還款額 | 破產一般為期四年,可延長為八年,視乎破產期間紀律 | |
代名人,如債務重組公司會每年檢視欠債方的收入與財務狀況, 然後向債權人報告 | 每年需由自己填寫一份詳細的收支說明書予破產官 | |
執行期後 | 沒有破產記錄,信貸評級影響較少 | 永久保留破產記錄,嚴重影響信貸評級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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